2020年05月08日 09:35:20 浏览量:894
最近有不少卡友收到“在高速路上不按照规定车道行驶”的处罚通知,一脸懵逼,明明是按照车道限速行驶,也就只有超车时才在左边车道行驶了,怎么还会“中招”被扣分罚款呢?其实你不知道还有下面这些问题需要注意。
2004年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(国务院令第405号)》中这样规定: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,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;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,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,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。
同时,《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》中第十四条规定:设计时速高于130公里的小型客车在第二条车道上行驶;大型客车、货运汽车和设计时速低于130公里的小型客车在第三条车道上行驶。
有四条以上车道的,设计时速高于130公里的小型客车在第二、第三条车道上行驶;大型客车、货运汽车和设计时速低于130公里的小型客车在第三、第四条车道上或者向右顺延的车道上行驶。
也就是说,同向两车道时,小车走左车道,货车走右车道;货运汽车不允许占用左侧车道,也有很多卡友认为在超车时短时间占用最左侧车道没问题,但是很多省市对此没有明确说明,建议大家还是不要铤而走险,以免被拍。
还有部分省市对此有更加细致的规定,比如:同向两条车道正常通行状态下,中重型货车占用左侧车道连续超车2辆(含)以上的;同向三车道,货车借用中间车道超车后未立即返回原车道等都属于违法行为。
为了提升道路行驶的安全性,最近多省市也都发布规定要求货车在右侧车道行驶,具体各省市规定如下;
河北:要求全省高速公路通行的中重型货车全部靠右侧车道行驶。
具体关于中重型载货汽车的管理如下:
天津:
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、外环线及快速路主路,实施中重型货车靠右行驶交通管理措施,违反规定的将依法予以处罚。
山东济南:
货车占用左侧两条车道属于违反禁令指示标志违法行为,将面临记3分的处罚。
山西吕梁:
自2019年6月1日起,对全市重中型货车实施靠右通行的交通组织措施。
河南:
货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照规定车道行驶,将依法罚款200元,记3分
根据我国相关法规,如果在高速公路、城市快速路上不按照规定车道通行,驾驶人记3分,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;如果机动车在高速公路、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,不记分,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。
事实上,不按照规定车道行驶不仅仅面临被扣分罚款的风险,还有一定的安全隐患,如果货车车速不够高,长时间在快车道上行驶也会影响道路通行速度。